
近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。60岁的已婚男子尹某去年3月在与35岁女子孟某就餐后,就分手事宜发生争执。孟某骑共享单车离开,醉酒的尹某在追赶过程中摔倒,经送医抢救9天后去世,死因为心脏呼吸衰竭。
事后,尹某的妻子和女儿将孟某诉至法院,索赔各类损失50余万元。原告方认为,孟某对一同离开且处于醉酒状态的尹某负有护送义务,其不顾对方追赶独自离开,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持放任态度。
被告孟某辩称,尹某当时意识清楚,自己并未发现其摔倒,且尹某的死亡与己无关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主张侵权责任需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、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。本案中,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孟某存在违法行为或过错,也未能证明尹某的死亡与孟某的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。法院指出,尹某作为成年人,应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,其死亡原因也并非醉酒直接导致。因此,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同时,法院在判决中指出,孟某与有家室的尹某保持暧昧关系永星速配,实属不该,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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